問題5:如何把握課程評價功能之間的關系
解惑專家:北京大學中文系 汪 鋒
語文課程評價具有檢查、診斷、反饋、激勵、甄別和選拔等多種功能,其目的是為了考查學生實現課程目標的程度,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習和教師的教學,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語文課程標準特別提出:“尤其應注意發揮其診斷、反饋和激勵的功能,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具體來說,檢查是要判斷學生的語文水平與教學要求的關系,即學生的水平是否達到了特定階段語文教學的基本要求。診斷則是指學生在學習發展過程中會遇到哪些難點,學生學習存在哪些問題,哪些是普遍性的,哪些是個體性的。這些診斷,可以讓學生清楚學習過程中的重點,以便合理地分配學習時間,同時還可以減少盲目的擔憂,也可以讓教師確定好教學計劃中的側重點。反饋功能有兩個角度:一是對教師而言,發現自己教學的效果是否達到了理想的目標,從而在隨后的教學中進行相應的調整;二是對學生而言,發現自己在具體學習中的難點以及自己的長處,在隨后的學習中有針對性地查漏補缺、發揮優勢。激勵是指通過準確的評價對學生的學習產生激勵作用。甄別是指通過評價達到將學生分群分組的效果,以便有針對地安排教學。選拔是指通過評價挑選出語文表現良好、成績突出的學生。
語文評價主要具有以上6種功能,以前注重的是甄別和選拔,而如果就學生成長而言,其他四種功能其實更重要。語文課程標準的精神是調整到以學生語文能力提升為中心,而不是舊的以區分為中心。如果充分發揮語文評價的多種功能,那么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語文評價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不再會有“分,學生的命根;考,老師的法寶”這樣的單一化評價體系。
在實際的評價行為中,往往一個評價行為具有多種功能。以期末考試這種評價活動為例,有甄別和選拔的功能,還有診斷、反饋的功能,以往比較強調其甄別和選拔功能,造成對診斷和反饋功能的忽略,現在應該加強對這兩種功能的認識,并將之利用好。這些功能之于語文評價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于如何利用好它們,在教學實踐中,只有認識和了解這些功能,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語文評價的正面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