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命題
第十四條 命題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組織統一命題,非統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的考試要求及范圍見教育部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的考試大綱。學校自命題考試科目按照各科目確定的考試大綱要求進行命題,其目的主要是測驗考生對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八章 初試與評卷
第十五條 初試考試
1. 考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29日(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由教育部公布),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通知時間為準。
2. 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理論、外國語和二門業務課。所有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科目代碼為“5”字開頭的作圖、繪畫類科目考試時間為6小時),政治、外國語滿分為100分,業務課滿分為150分(醫學類專業課滿分為3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荚嚪绞骄鶠楣P試。
3. 單獨命題考試的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與全國統考相同,考試難易程度與全國統考水平大體相當。
4. 推薦免試生不參加初試考試,但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復試。
5. 考試地點由考生所在報名點統一安排。
第十六條 評卷
1.統考試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評閱,其他業務課試卷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各學院在規定時間、地點集中評閱。
2.查閱試卷規定??忌救瞬粶什殚喸嚲?。如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日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和理由,研招辦根據情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經復查后確需要變更成績的,須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
3.入學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網查詢,成績公布時間大約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接受
第十七條 推免生接受
1. 我校所有招生學科專業(不含專業學位碩士中的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均對外接受推免生。
2. 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需在10月15日前登陸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申請,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考生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發復試通知。推免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
3. 推免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復試規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4. 對復試合格的推免生將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推免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第十章 調劑
第十八條 調劑方式
調劑通過研招網《全國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系統》進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發現提供錯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申請調劑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或聯考,外語考試科目為英語;
2.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必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 B類地區復試分數線;
4.調劑應在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間進行,統考考試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1)調入專業如有數學考試科目的必須要求其原報考專業有數學考試科目,且數學考試科目類別與調入專業數學考試科目類別一致。
(2)調入學術型學位相關專業必須要求其原報考專業為學術型學位專業。
(3)調入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只能從管理類聯考考生中調劑。
(4)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4. 其它調劑規定和要求以教育部當年調劑錄取政策為準。
調劑必須符合以上規定要求,如不符合調劑基本條件而造成無法通過教育部錄檢系統錄檢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二十條 調劑程序
1. 調劑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開始,調劑的具體要求到時在學校網站招生網頁上再行公布。調劑考生需登陸研招網《全國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申請。對申請調劑的考生,待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由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畢業院校和專業、報考院校和專業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綜合素質情況等因素進行審核篩選,確定擬調劑考生人選。
2. 對被選中的考生,學校將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系統》發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貜秃蟮目忌埌础稄驮図氈芬蟀磿r赴校參加復試。
3. 對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學校將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系統》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第十一章 復試和錄取
第二十一條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分數線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劃定的B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對生源較多的專業及其它特殊情況,由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和考生考試情況單獨劃定復試分數線。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確定并在網上公布。
第二十二條 體檢。體檢安排在復試時進行。體檢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指定的昆明市二甲以上醫院進行,到其它醫院體檢無效。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 復試時由學校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的一律取消復試資格。復試時查驗考生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本科生查驗學生證,入學報到時再交驗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或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籍需在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或認證。
第二十四條 復試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左右進行。復試考試內容包括外語(含聽力、口語、專業外語閱讀和翻譯)、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各專業復試階段考試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學2015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第二十五條 錄取按照專業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初試總分/5)×0.6+復試成績×0.4。復試成績不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六條 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規定》和《昆明理工大學招收研究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錄取名單需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錄檢審核,并在學校網站和教育部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正式錄取。錄取為非定向類別的,需調取人事檔案材料到學校。
第二十八條 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發。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并按規定與學校簽定有關培養協議,繳納學費。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報到者,須持原單位的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章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研招辦負責宏觀管理,具體事項由各學院研究生教育辦公室組織進行??忌鷮荚嚳颇?、研究方向、導師、復試和錄取等具體事宜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相關學院聯系。
2. 我校有關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查詢和打印、調劑、復試和錄取等信息和有關通知全部實行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網站招生信息網頁發布的招生信息。
3.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聲譽。考生申訴和紀檢監督聯系方式如下:
(1)學校紀委:電話:0871-65916911,郵箱:xjw@kmust.edu.cn,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大學城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紀檢監察室;郵政編碼:650500。
(2)研究生院黨委:電話:0871-65144174、65915648,郵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大學城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院黨委;郵政編碼:650500。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871-65112931,郵箱:yanzhaoban@163.com,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號,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650093。
4.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貢、蓮華兩個校區辦學,分布如下:
蓮華校區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號。學院有:國土資源工程學院、冶金與能源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管理與經濟學院、有色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質量發展研究院、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
呈貢校區地址:昆明市呈貢大學城景明南路727號。學院有:機電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工程與自動化學院、電力工程學院、理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化學工程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交通工程學院、法學院、社會科學學院、現代農業工程學院、醫學院、外國語言文化學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
5. 各學院聯系方式見《昆明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6. 昆明理工大學主頁:http://www.km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