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招生人數
2015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約3300名各類學歷碩士研究生(最終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額為準),其中擬接收校內外推薦免試生約1600名。
二、報考條件與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報名基本要求(可登錄http://yz.chsi.cn查詢),且滿足以下各考試方式的報考要求。
(二)各類考試方式的報考條件及要求
1、推薦免試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需按照《北航接收推薦免試攻讀2015年研究生說明及要求》進行各項流程。
2、全國統考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并且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①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人員(截止到現場確認前必須有國家承認并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
②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④已經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即有2014年9月1日前頒發的本科結業證書),可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⑤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并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考生,可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的公章);b.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2)上述的②中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④、⑤類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時需要加試兩門專業課(具體科目復試前咨詢報考的相關學院)。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現場信息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系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4)報考北航(不含報考“130500設計學”專業)參加全國統考,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5)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報考點。
3、單獨考試
(1)我校只接收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的國防系統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推薦的人員報考(不接收社會零散考生報名),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專家推薦書下載),只限報考“定向就業”類別,不轉檔案及戶口,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忌鷳?014年10月底以前,持單位推薦信到報考學院聯系,經學院主管研究生教學副院長同意蓋章簽字后,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專家推薦書、經報考學院同意蓋章簽字后的單位推薦信等材料,到北航現場確認點提交上述報考材料并進行資格確認。凡是未經我校研招辦審驗的報考一律視為無效。我校只在學術型專業、工程碩士專業類別中設置單獨考試。
(2)報考北航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3)單獨考試除“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考生不同,均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試科目均與全國統考考生的考試科目相同。
4、強軍計劃
(1)報考名單由解放軍總政治部提供給我校研招辦,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軍隊參加教育部強軍計劃的考生,需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需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專家推薦書下載),考生需于2014年9月底以前,與各軍種總政治部聯系確認報考資格事宜,并向各軍種總政治部索取網上報名密碼。凡是未經總政治部允許的報考一律視為無效。我校所有的強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不轉檔案及戶口,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只在學術型專業、工程碩士專業類別中設置強軍計劃考試。考生應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專家推薦書、身份證件等材料,到北航現場確認點進行資格確認。
(2)報考北航參加強軍計劃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3)強軍計劃考試除“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考生不同,均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試科目均與全國統考考生的考試科目相同。
5、聯考報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專業學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考北航工商管理專業(MBA)、公共管理(MPA)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6、聯考報考035102法律(法學)或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
(1)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的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①符合“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2、全國統考” 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的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①符合“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2、全國統考” 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北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7、聯考報考125300會計專業
(1)符合“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2、全國統考” 中的要求 。
(2)報考北航125300會計專業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三)其他專項計劃的報考要求
1、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報考要求見教育部相關文件。我校所有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需有定向就業單位,并需與我校簽訂相關定向就業協議,否則不予錄取。參加該計劃考試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請與所在省市高招辦聯系咨詢報考事宜。
2、先進航空發動機高級人才班(與中航發動機公司聯合培養,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主責)、網絡安全高級人才班(與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聯合培養,計算機學院主責)、境外聯合培養(與已簽署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的境外高水平大學進行聯合培養,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及經濟管理學院等學院主責)、文化傳播與管理專題班(依托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和新媒體藝術與設計學院聯合培養,文化與藝術傳播研究院主責)、試點學院及2011協同創新專項(依托國家試點學院、學校試點學院和教育部2011先進航空發動機協同創新中心,探索新的高級人才培養模式,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及生物與醫學工程學院主責)、中航企業基層領導人班(只接收北航推免生,錄取后先到航空生產企業兼任車間主任助理職務,全面了解企業內勞動者的物質及精神需求,了解企業的生產及管理情況,兩年后返回學校攻讀碩士學位,旨在培養具有堅實科技知識、全面了解企業生產與管理規律的未來領導人進行試點,為航空企業從基層培養未來領導人儲備人才,教務處主責)等專項招生計劃,擬從報考我校相應學院相應專業的推薦免試考生或全國統考考生中,選拔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錄取,有意向的考生請注意按要求選擇報考學院及專業,詳情咨詢相關主責學院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