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初試、復試及錄取
(一)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全國統一考試初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復試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初舉行,我校各招生學院(部、所、實驗室、中心)復試工作方案將在各自網站公布。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執行一區分數線。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報名時須填寫定向回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加分考生須在復試前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方可加分。
(三)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含外語口語、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本專業的兩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四)復試時考生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時對通過復試的考生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未通過者不予錄取。除定向委培生外,須調取考生人事檔案材料。
(五)對通過復試的考生,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實際招生規模,按照考生入學考試初、復試成績及現實表現等擇優錄取。
八、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 7 個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晃磮罂嫉牟坏谜{劑入該計劃錄取。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我校實施優秀生源調劑計劃,對于重點學科畢業且考試成績優異的考生不受學院招生計劃限制,優先接收并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歡迎相關考生屆時關注。同時對達到一區分數線但未能達到我校相關專業復試分數線或未能錄取的一志愿考生,我校積極為考生提供調劑信息服務。
九、信息與服務
1.我校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如因名額所限,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能在其報考專業錄取,我校將依據相關政策盡量協助考生調劑到相近專業或兄弟院校錄取。
2.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地質類艱苦專業和志愿到西部地區就業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績查詢、復試名單、錄取查詢等均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anzhao.cug.edu.cn)進行,我校研招微信平臺也可查詢有關信息,不再向考生寄送紙質成績單、復試通知書等,請考生注意經常登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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