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10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中起點???高職)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破瘘c升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飘厴I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5)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文憑,不能作為各類醫學及相關類執業資格考試的依據。
6.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網上報名后,持所在省(區、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當地招辦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7.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二)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時間和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8月30日—9月8日,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2.報名網址及要求: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共網:http://www.gszs.cn;教育網:http: //www.gszs.edu.cn??忌傻卿浺陨暇W址查詢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規定、學校招生專業和章程、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地點等信息。考生進入 “成人高考報名”網頁,按照提示和要求,準確輸入考生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核對輸入的信息無誤后提交;將系統給出的網報號準確記錄,完成網報過程。
考生應按照專業對口、服從工作需要的原則,在網上準確填寫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各項內容。報考院校及專業代碼填寫錯誤導致影響錄取的考生,責任自負。
3.招生計劃:因教育部在報名結束后根據各省生源情況方才下達計劃數,所以省招辦在網上只公布招生院校、招生專業和類別、學習形式、學習年限及授課地點等。
4.現場確認時間:9月11日—9月17日,逾期或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網上報名無效。
5.現場確認地點:以省招辦網上公布的信息確認點為準。由各市(州)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指導考生進行現場確認。
6.鑒于全省報考??破瘘c升本科和高中起點升本科、??平y考外語科目中小語種(日、俄)考生人數較少的實際,凡報考小語種考試科目的考生,一律集中到蘭州市城關區招生辦公室現場確認,參加考試。
7.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確認并參加考試?,F場確認時須提供身份證和學歷文憑原件和復印件,由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后,辦理確認手續。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應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方可報考。具有其他照顧條件的考生,應同時出示各類照顧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照顧規定的,方可辦理加分手續。符合照顧政策第六款第1、2、3條規定的考生,網上報名后一律持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于9月11日至 17日到省招辦審查資格并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工作流程
考生向報名確認點提供自己的網報號,報名確認點查看考生信息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繳費;領取《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現場填寫;進行現場照像;各項數字化信息和圖像信息合成后,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報名登記表,經考生本人核查后簽字確認。凡因考生本人填涂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各市(州)招生辦公室根據規定將確認后的考生的電子信息匯總、整理、校驗、刻錄光盤后上報省招生辦公室。享受各類照顧考生的證書(證明)復印件,由各市(州)招生辦公室按類別裝訂成冊,指定專人保管,以備查證。
(五)考生電子檔案是成人高等學校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忌娮訖n案包括考生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志愿信息、考生特征信息、統考成績信息等四部分??忌鷪竺怯洷怼⒖忌卣?照顧加分項目)及考生各科成績是考生電子檔案的主要信息。
(六)省招生辦公室負責采集考生文化課成績信息(包括音、體、美專業成績信息),收集整理、匯總、校驗全省考生的各種信息數據庫,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格式建立并形成考生電子檔案。有專業課加試要求的招生院校將專業課加試成績上報省招生辦公室。
二、招生學校與計劃
(一)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對于未經我省教育廳審核同意設置的函授站,不得安排在我省進行函授招生。
(二)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三)招生類型分為??破瘘c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以下簡稱高起專)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和函授三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高起本四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半,高起本五年。
(四)201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的編制工作繼續統一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國成人高校分省(區、市)計劃(以下簡稱分省計劃)編制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網上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系統”在網上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的分專業計劃)。
(五)省教育廳和有關部門在網上管理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門及所屬成人高校的登錄帳號和密碼,通過“系統”網上審核、調整、打印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計劃。
(六)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計劃編制過程中要立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眼優化教育結構和提高教育質量,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業余學習為主的特點,盡可能減小全日制脫產學習的在校生規模。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脫產學生,凡違規招收脫產學生的普通高校將被取消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
(七)成人高校舉辦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規定履行過函授站登記手續,并報教育部備案的省(區、市)招生;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安排函授招生計劃須經教育部批準。
(八)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核對匯總后統一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經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也不得擅自拒絕公布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
三、考試與考試科目
(一)各市(州)按考務管理規定組織考試??键c均設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蘭州市可設在近郊四區)。
(二)為防范和打擊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的行為,今年我省成人高考繼續統一考生的使用文具,并在考生入場時實行金屬探測。各級招生部門要制定好使用文具和金屬探測器的實施細則,強化考點及監考教師的培訓。同時,各級招生部門要做好宣傳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實施??荚囄木哂墒?州)招辦按標準、按要求據實向考生收取費用,統一購置文具。考試結束后,文具由考生帶走。
(三)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以便核查。考生身份證如丟失,應事先取得當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蓋有騎縫章的證明。
(四)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繼續實行網上評卷,考生參加考試答題全部采用在答題卡上作答和填涂。
(五)高起本、高起專(高職)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 (見附表1)。
(六)專升本統考科目為政治、外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各學科門類、專業與統考科目的對照表(見附表2)。以上統一考試科目試題除日、俄小語種外,其他各科試題均由教育部命制。
(七)專升本、高起本、高起專中統考科目外語,考生根據報考學校對外語語種的要求,可在英、日、俄語種中任選一種。
(八)成人高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確定。如需加試,成人高校必須向社會公布并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
(九)統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11年版)的要求命題。所有統一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十)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為10月25日、26日,具體考試時間見附表3。
四、評卷工作
(一)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繼續實行網上評卷。成人高考結束后,全省開始集中成人高考所有答題卡。省招辦負責掃描、切割、形成各學科網上評卷庫。評卷點組織評卷教師學習評卷規則和標準,進行試評后,開始正式進入評卷階段。
(二)網上評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成立網上評卷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網上評卷工作。網上評卷點亦應成立相應的網上評卷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領導任組長,對評卷質量與進度負總責。各學科成立評卷組,學科組長由本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評卷院校要選聘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當年無子女報考成人高校的高水平教師參加評卷工作,指定試題評卷組負責人,負責掌握評卷標準,抽查和監督評卷質量,確保評卷尺度一致,確保評卷公平、公正。
(三)網上評卷工作由西北師大承擔。評卷點實行逐級分科負責制,負責評卷質量,按時完成評卷任務。
(四)評卷工作應遵循“堅持標準,公正準確,給分有理,扣分有據”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制訂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
(五)考試成績由各市(州)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陸省招生辦公室網站查詢,不對考生查卷。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現場局域網錄取。
(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按考試科類劃定。
(三)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四)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上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階段,省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上線情況,在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做好調劑錄取工作。
(五)各招生院校應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及時上、下載考生信息,確保錄取工作按期進行。
(六)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蓋章后有效。招生學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專升本考生須持??飘厴I證)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六、錄取照顧政策
(一) “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獲得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四)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級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縣、市、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
(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
2.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及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地區(縣、市、鄉)的漢族考生。
3.“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縣的中、小學教師。
(七)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八)錄取階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統”在網上進行分省計劃的調整,省招生辦公室積極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計劃的調整工作。
(九)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招生辦公室負責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提供本年度錄取新生名冊。
七、信息公開公示
(一)建立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分別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相關信息。
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等。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辦、有關高校要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
八、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九、招生經費
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電子檔案制作費。
具體收費標準為:每生每科收報名考試費25元;電子檔案制作費每生30元。
招生院校按錄取人數每生80元標準向省招生辦公室繳納招生錄取費。
各地招生經費??顚S茫饕糜诳荚嚬芾砗涂键c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十、其他
(一)招生工作結束后,各市(州)招生辦公室、各成人高等學校應認真總結,并書面報送省招生辦公室,以便進一步研究改進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對違反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執行。對違反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