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學會善意地觀察自己的存在,而不去把它分成“好”或“壞”,不對你當時——基于你的過去和體驗——正在做的事加以譴責,那么,下一發展步驟就在等著你學會接受你身上至今為止被你壓制、趕走甚至拒絕的東西,一切迄今為止阻礙你自愛的東西。
接受自己的一切是一種形式,旨在與自己和解,在內心培養什么都可以做的自由。這也是一種必要的行為,以便我們的自我調節機制能夠在身上發揮作用,使得我們有所改變,從而在身上重新建立起和諧。因此,接受是我們在那些妨礙我們及他人的本性方面有所改變的前提。
此外,接受還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任務的一部分。因為我們的任務在于學會接受自己(和別人)的一切。這之所以很重要,是因為愛本身沒有分隔。也就是說;我們接受自己做得越成功,我們就能越多地接受和容忍別人。
由于許多人把容忍與接受混淆起來,因而不能進行某些發展步驟,所以我想首先對這兩種狀態之間的區別加以闡明。
容忍是一種被動行為。人們對某事盡管不再說“不”,但也不說“是”。人們不再反抗以前也許拒絕或反對的事(例如自己的某種舉止行為)。人們大多聽任所容忍的事。如果你容忍了自己的吝嗇,你就為它所擺布,而不是相反。下列句子就是明顯的標志;“我就是這樣,沒辦法”,或者“我要一直這樣”等等。
容忍是在不去觀察或沒有意識的情況下發生的。我所容忍的事在心里變成僵硬、死亡的東西,因此我封鎖了自我轉變過程。因為我存在的粗劣、不完美的或阻礙、破壞性的因素只有為我所感受,得到我無限制的同意才能改變。容忍就像你在吃東西,卻沒有好好地咀嚼。身體難以或根本不能轉化(消化)這些未加嚼碎的一塊塊食物。這樣,食物不必要地留在體內更長的時間,使身體受到損害,身體就不能吸收食物中的有用部分。
相反,接受要高于容忍一個層次。對于接受,人們必須主動地說“是”,并對想要說“是”的事物進行研究,以便能對它加以接受。接受要求對所認識到和感受到的事物進行有意識的觀察并加以認可。
用吃東西作例子就能很好地對此加以說明;你徹底嚼爛并與唾液混合的所有食物,可以為身體所接受和轉化。只有這樣,食物才對你有用。如果你由于不能接受身上的某些部分,就壓制或抑制它們,從而長時間不愿意認識它們,那么要重新全面感受和接受這些部分,自然會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
自己身上你所不愿接受的,一切,還是在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