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高校實施“陽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及省有關部門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14年招生工作。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4110(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10號(市區)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一所經福建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設有教師教育系、經濟管理系、文化藝術創意系、園林園藝系、食品工程系、電子信息工程系等6個系36個專業(含方向),形成教師教育等5個專業群;全日制高職學生5562人,五年專學生352人;現有教職工347人,其中專任教師242人,獲得碩士、博士學位教師100人,教授3人,副高級職稱86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1名,省級教學名師2名,省級優秀教師2名,省級教學團隊2個,漳州市優秀青年科技人才2名。
三、招生專業、計劃
2014年漳州城市職業學院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專業有:園藝技術、園藝技術(花卉方向)、園藝技術(都市園藝方向)、園林技術、食品生物技術(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方向)、食品營養與檢測、金融保險、財務管理、會計與統計核算、國際貿易實務、電子商務、工商企業管理、工商企業管理(信息化方向)、文秘、文秘(商務方向)、商務英語、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英語方向)、初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方向)、學前教育、學前教育(英語方向)、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電腦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方向)、裝潢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室內設計方向)、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創意與策劃方向)、廣告設計與制作、圖書檔案管理、產品造型設計、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電子技術、計算機多媒體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移動通信技術等36個專業。
2014年漳州城市職業學院面向福建、山西、安徽、河南、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和新疆等9省(區)招生,招生計劃屬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計劃,均經福建省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核準。具體招生專業及人數以各省考試院或高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為準,有關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各省高招辦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手冊。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辦網站同時公布(網址:http://zsb.zcvc.cn)。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一)由學院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2014年高職招考錄取工作。
(二)學院紀檢監察室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三)錄取規則
在符合國家及各省等有關錄取條件的前提下,遵守各地省高招辦的錄取原則。
1.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錄??;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2.未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采用“志愿清”的錄取原則,即按第一志愿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夠,才從其它志愿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錄??;專業調配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藝術類招生采用各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綜合分相同時,文科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文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錄取;理科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文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錄取。
4.外語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其余文科類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錄取順序依次為語文、文綜、外語、數學;其余理科類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錄取順序依次為數學、理綜、外語、語文。
5.我院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
6.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7.加分政策嚴格按照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8.除英語專業外其余專業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我院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各專業無英語口試要求。
9.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其它未盡事宜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五、收費標準與報到注冊
(一)各專業學費嚴格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聯合出臺的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核定的標準收費。一般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7200元/學年,住宿費為1020元/學年。學費和住宿費的清退辦法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出臺的閩價費[2005] 435號文件規定執行。若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有新文件規定出臺,則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二)考生被錄取后,需要根據《入學須知》的相關要求,及時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繳納相應的學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忌鸁o法按時報到的,需與相應的系請假,請假時間原則上不超過7天??忌鷪蟮綍r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六、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一)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時,統一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
(二)學院學生資助形式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院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500元/人、二等獎學金1000元/人、三等獎學金600元/人);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困難補助(特困生每人每年補助4000元,貧困生每人每年補助2500元)、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七、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辦電話:0596-2028007、0596-2030381
傳真:0596-2030381
申訴電話:0596-2525690
學院網址:http://www.zcvc.cn/
學院招生網:http://zsb.zcvc.cn/
E-mail:zczyzsb@163.com
通 訊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10號
郵編:363000
八、附則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行。
本章程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委會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