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 陽光工程 ”, 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三明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三明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3976)
第二條 辦學地點:福建省三明市
第三條 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公辦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職)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學院招生工作在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監督電話:0598—8282790(監察室)、8282710(紀委)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六條 我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無計劃外招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將分別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七條 我院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經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可根據生源情況對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八條 開展招生專業:建筑設備工程技術、機械設計制造類(按大類招生,含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等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染整技術、紡織服裝類(按大類招生,含現代紡織技術、服裝設計、染織藝術設計、紡織品檢驗與貿易專業)、視覺傳達藝術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價、會計、會計電算化、會計與審計、國際貿易實務、市場營銷、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護理、助產、臨床醫學、學前教育。
第九條 開展招生區域:福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等十二個?。ㄊ?、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