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會計電算化(金融服務—中澳合作班)、國際商務(國際商務—中澳合作班)專業每生每年19800元;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裝飾藝術設計、服裝設計、動漫設計與制作、工程造價、工程監理、通信技術、藥學、生物制藥技術、中藥、食品營養與檢測、醫學營養、康復治療技術專業每生每年14800元;其它專業每生每年13800元。住宿費:八人間,每生每年1200元(帶電梯1300元/生/年);六人間,每生每年1400元(帶電梯1500元/生/年)。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每年學院部分學生將得到國家提供的標準為3000元—8000元各類獎、助學金(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國家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經審批通過后,最高可獲得6000元/年的助學貸款。
學院獎學金:學院每年設立專項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其中特等獎學金5000元,一等獎學金3000元,二等獎學金1000元,三等獎學金500元。
高中階段獲地級市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共青團員、三好學生或國家組織的科技、體育等競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注冊入學時一次性給予1000-5000元的獎學金。
勵志工程:學院每年拔出???00萬元,用于資助家庭特別貧困及品學兼優的學生組成“勵志班”,學生畢業后自愿到省內貧困地區工作兩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招生監督與申訴辦公室
聯系人:卜佳銳 吳志堅
電話:020-22305738 傳真:020-28219229
電子郵箱:lndw801@163.com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22305555
傳真:020-82373351
學校網址:http://www.lnc.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lnc.edu.cn/dp/sec/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于2014年3月17日由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疲ǜ呗殻┱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