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261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廣州市從化溫泉鎮;郵政編碼:51097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廣東省為本科第二批B線,廣東省外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院在國家核定的2014年度招生規模內,編制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數較多、質量較好的?。ㄗ灾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投檔比例:
1.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3.音樂類、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即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或有相關特長加分者。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對視力的要求:具體專業視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專業錄取對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 凡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