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建設“若干所世界先進水平一流大學”的首批高校之一。復旦大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2014年復旦大學本??普猩^續采用復旦大學(代碼10246)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代碼19246)兩個招生代碼,并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復旦大學”。
一、招生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復旦大學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2、復旦大學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的優秀學生。
二、機構設置
1、復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制度、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等重要事項的決策機構。
2、復旦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制定、錄取標準確定與結果審核等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3、復旦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4、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復旦大學組織和實施本??普猩ぷ鞯某TO機構,承擔招生相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粕恼猩麄?、咨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5、復旦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和重點時段監督,對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
復旦大學根據國家和社會的人才需求及本校的實際情況,統籌協調考慮各種因素,制定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2014年我校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編印的《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復旦大學(代碼10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說明限制轉專業外),可在進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代碼19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說明限制轉專業外),進校后申請轉專業的范圍限于醫學類專業。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1、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的錄取程序:
1)省級高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
2)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00%,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ǔ形倚U猩k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規定書面承諾的各項優惠錄取政策外);
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2、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成績不低于我校已投檔平均分、并且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梢詫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ㄗ灾螀^、直轄市)安排錄取。
五、自主選拔錄取相關政策
1、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蘇省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招生簡章(江蘇、浙江、上海)》執行。
2、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方案》執行。
3、經教育部批準,我校今年首推主要面向中西部農村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的農村專項計劃,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4年“騰飛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4、我校繼續招收藝術特長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選拔測試方案》執行。
5、我校繼續招收體育特長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選拔測試方案》執行。
六、加分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高招辦公布的有關加分投檔政策,并可與我校優惠錄取政策疊加。體育特長類高考加分投檔后不計入專業錄取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