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第九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
考生以實際投檔分數來安排專業。
第十條 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一條 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當考生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投檔的依次按語、數、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規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當考生志愿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在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省定控制線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滿足或超過招生計劃時不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 報考英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英語口試,錄取時參考口試成績。
第十四條 設計學類專業采用河北省美術聯考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采用河北大學相關專業??汲煽?。設計學類專業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擇優錄?。粡V播電視編導專業要求??汲煽兒细?、文化統考成績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要求,專業測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定控制分數線,參照考生所報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ňC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文化成績×40%)。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高考改革地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條 根據河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學費為10000元/人•年。
第十八條 住宿費執行省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
第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參加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學生科技活動、文體活動等單項獎勵,按照相關評定辦法進行評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提供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和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第二十二條 除日語、朝鮮語專業外,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二十三條學校執行高考改革地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東路2666號
郵政編碼:071002
聯系電話:(0312)5073111
學校網址:http://www.hicc.cn
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hicc.cn
電子信箱:hicczs@hbu.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大學工商學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河北大學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