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的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院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學院的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禁止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介入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的名稱: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英文譯名:WanfangCollegeofScience&Technologyof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國標代碼13507。
第五條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河南理工大學與鄭州宇華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舉辦的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執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是一所培養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制四年,??茖W制三年。教學時數達到國家和省教學大綱規定。
第六條學院擁有焦作、鄭州兩個校區,焦作校區坐落在國家級優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中心,鄭州校區位于鄭州新區職業教育園區內,校園占地面積千余畝。另外,學院與中國人民解放軍防空兵學院合作辦學,部分學生在防空兵學院校區就讀。
第七條畢業生就業按照國家政策,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河南理工大學、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院嚴格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責任約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維護學院、招生工作人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是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遵守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門的各項政策與要求;制定學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規模,編制并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匯總上報招生數據。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經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后,通過各招生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根據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學院按教育部下達本科計劃總數1%的比例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個省份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尤其是以“平行志愿”形式投檔的省份。預留計劃嚴格按照錄取省份的政策,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普通高中畢業生可按照國家規定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符合錄取條件的,由學院按照錄取規則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按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
第十四條學院錄取批次:學院本??普猩浫栏癜凑崭魇〗逃荚囋海ㄕ猩k公室)公布的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