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招生管理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校名、校址、層次和類型
第2條:學校全稱: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號。
第3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4條:學校直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國標代碼:13266;湖北省代號:9380;法人代表:馮中朝。
第三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對象、學制
第5條:2014年我院安排40個專業(含專業方向)面向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總計劃2900人,其中湖北省2406人,省外494人。
第6條:2014年招生專業: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工程監理、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氣自動化技術、新能源發電技術、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嵌入式方向)、計算機應用技術(智能車載信息系統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3G/4G移動商務開發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智能樓宇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智能物流方向)、軟件技術(金融電信管理軟件開發方向)、軟件技術(企業電子商務開發方向)、應用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勘查、巖土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程測量技術(衛星定位方向)、工程測量技術(地理信息方向)、工程測量與監理、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營銷與策劃、營銷與策劃(網絡營銷方向)、會計電算化、旅游服務與管理(國際海乘方向)、物流管理、工程造價、工程造價(通用安裝工程方向)、工程造價(國際工程方向)、建筑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檢測方向)。
第7條:招生對象:2014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參加湖北省組織升學考試的中職畢業生。
第8條:學制:三年。
第四章 考生錄取規則
第9條:報考我院的高中畢業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湖北省中職畢業生須參加湖北省組織的高職統考或技能高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10條:在錄取過程中執行各?。ㄊ?、區)高招委劃定的錄取資格線。對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置分數級差。
第11條:所有專業對科目成績無特殊要求,不加試。
第12條:按投檔規定投入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我院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考分由高到低的方式錄取。
第13條:體檢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14條:滿足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的新生到校后原則上不予調整專業;沒有滿足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的新生到校后有一次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調整專業不收取專業調劑費。
第五章 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第15條: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能上網查詢的、蓋有“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印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大專畢業文憑,國家承認學歷。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16條:我院所有招生專業的學費及住宿費嚴格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
各專業學費5000元/年.生,其中:計算機應用技術(智能車載信息系統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3G/4G移動商務開發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智能樓宇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智能物流方向)、軟件技術(金融電信管理軟件開發方向)、軟件技術(企業電子商務開發方向)、營銷與策劃(網絡營銷方向)、旅游服務與管理(國際海乘方向)、工程造價(國際工程方向)等9個專業為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校企合作專業除完成學歷教育外,另由合作企業開設職業技能培訓課程,獲取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其費用由合作企業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住宿費1000元/年.生。
第七章 助學貸款、獎學金
第17條:家庭困難學生,可享受每年6000元以內的生源地貸款,利息由國家負擔。
第18條:學院在校貧困生,可享受人均2000元/年—40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比例約占在校生25%)。成績優秀的在校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或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聯系方式:
辦公電話:027-87933331 027-87933332
傳 真:027-87933332
網 址:http://www.cj-edu.com.cn
學院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號
郵政編碼:43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