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農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農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農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農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1
五、學校地址:東校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2號
西校區:天津市西青區津同公路19號
六、學?;靖艣r:天津農學院創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農業院校。目前校園占地面積1049畝,校舍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萬余人。擁有專任教師663人,具有博士學位的142人,有教授109人、副教授242人。現有44個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16個高職專業,涵蓋農、工、理、管、經、文、藝術等7個學科門類。水產養殖、作物遺傳育種、獸醫學、果樹學是天津市重點學科,農學和水產養殖學為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水產生態與養殖實驗室為天津市重點實驗室,水產生態與養殖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并擁有國家大宗淡水魚加工技術研發分中心。是天津市第4所市級示范性軟件學院建設單位。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評估中,獲得優秀。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形成了緊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鮮明辦學特色。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農學院設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天津農學院設普通本科、高職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天津農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同時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適當調用預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