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在高中階段若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經學校確認,將確保其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
(一)具有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特長的考生,參加清華大學2014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北京大學2014年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取得藝術成績80分以上;與“985工程”高校簽訂2014年藝術特長生協議書;在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獲得A級證書。
(二)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的考生。
(三)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發明專利的考生。
(四)正式出版專著的考生。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
現行學費標準為: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學生學費20000元/人·學年,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學專業學生學費21000元/人·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費19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16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三條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及多類單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四條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址:http://hsy.zjgs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hsy.zjgsu.edu.cn/zhaosheng/
電子郵件:hsyzsb@163.com
聯系電話:0571—88803567,0571—28008570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71-89774903,0571—88905731(錄取期間使用)。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