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文華學院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維護受教育者、教職工、學校和學校舉辦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學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名稱、地址及舉辦者
第二條學校名稱:文華學院。
英文名稱:Wenhua College。
學校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文華園路8號,郵政編碼:430074。
第三條學校舉辦者:武漢美聯地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漢市新華路293號怡美廣場。
第四條學校業務主管單位:湖北省教育廳。
學校登記機關:湖北省民政廳。
第三章 學校性質和辦學宗旨
第五條學校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民辦公益性事業單位。
第六條辦學宗旨: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核心教育理念和“育人為本,質量第一”的辦學宗旨,秉承“博學篤志、本立道生”的校訓,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七條辦學形式、層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為主,適度發展大學后繼續教育和國際合作教育。
學校“以區域經濟社會需求為導向,立足湖北、服務中部、輻射全國”,培養面向生產服務第一線、具有現代創新創業能力和高度社會責任感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社會提供科技、教育、培訓等服務支持。
第八條學科門類:以工學為主,工學、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
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人才需求狀況和學校實際,適時調整學科門類、專業設置,優化學科專業結構。
第九條辦學規模:全日制在校學生總數控制在1.5萬人左右。
第十條學校招生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學校的招生、錄取,嚴格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程序進行,招生簡章和廣告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