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學生
第六十七條學生是指被學院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學院學籍的受教育者。學生應遵守學生行為規范,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努力成為具有人文、科學、職業素養,理論知識扎實、實踐應用能力過硬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六十八條學院堅持“以學生為本”的理念,積極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三育人”活動。
第六十九條學生在校期間享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所規定的權利、遵守相應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七十條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安排,面向全國招收合格學生。學院招生簡章和廣告按規定上報審批機關或其委托的機關備案。
第七十一條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學籍管理制度,并嚴格進行管理。根據國家規定和學院的實施細則,學院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畢業生頒發成都文理學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生通過自主擇業和學院推薦就業,學院努力為學生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
第七十二條學院通過多種形式,教育學生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以“人文、科學、職業三位一體綜合素養”和實踐能力全面發展為基本培養目標。
第七十三條學院鼓勵和支持學生參加學院的民主管理和通過正常渠道對學院的工作提出批評或建議。維護學生代表大會參與學院相關事項的民主決策、實施監督的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一)學生代表大會性質
學生代表大會是全體學生在學院黨委領導、學院團委指導下行使民主權利和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拓寬學校和學生聯系的重要渠道。(二)學生代表大會構成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構成既要體現先進性,又要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則。正式代表由基層單位選舉的代表和院學生會的代表構成;代表應是學院全日制在校學生,是學生中的優秀分子;應包含中共黨員,共青團員,少數民族學生,院、系兩級學生會及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主要學生干部,先進集體(先進團支部、優秀班級、優秀寢室等)的代表和先進個人(曾獲院級及以上榮譽的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其中,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原則上不少于代表總數的25%;女生代表原則上不少于代表總數的40%;少數民族代表原則上不少于代表總數的5%;學生干部原則上不少于代表總數的70%。(三)學生代表大會會議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1次代表會議,由院學代會委員會召集。如果院學代會委員會2/3以上委員或者1/3以上院學代會正式代表聯名提案,經院黨委同意后,可提前或延后召開代表會。
會議召開時若缺席人數超過應到人數的10%,則大會須擇期舉行,否則視為無效。決議需至少50%同意方視為通過;重大決議需至少2/3同意方視為通過。
第七十五條學院依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學院依據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獎勵或者處分。學院實行申訴制度,成立專門的學生申訴委員會,并告知學生有權申辯或根據有關規定向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十一章 變更與終止
第七十六條學院變更名稱、層次、類別、地址、法定代表人、業務范圍、辦學性質時,須經學院董事會討論通過,報審批機關核準,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舉辦者或者出資者時,要按相關規定進行財務審計。
第七十七條學院分立、合并,或者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繼續開展活動時,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銷時,須經過董事會討論通過,報審批機會核準,并到登記管理機關注銷登記。
第七十八條學院有下述情形之一時,應當終止:
(一)根據董事會決議要求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三)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其它情形應當終止的。
第七十九條學院終止后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到登記管理機關注銷登記。
第八十條學院終止時,應當通過轉校、就業等多種途徑妥善安置在校學生。
第八十一條學院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學院要求終止的,由學院組織清算;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的,由審批機關組織清算;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而被終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
第八十二條學院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退受教育者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教職工的工資和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第八十三條學院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其中用于返還舉辦者的部分,按舉辦者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經學院董事會表決通過,報審批機構核準后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須經學院董事會2/3成員同意方可通過。修改后的章程,經學院審批機關核準,報學院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后實施。
第八十五條學院根據本章程有關條款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辦法和細則。凡學院制定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章程。學院章程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應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八十六條本章程由學院董事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遵照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