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科研工作與對外交流
第四十七條堅持以需求和創新為導向,大力開展科研(創作)活動,尤其是針對本院具體情況和問題的院本研究、應用性研究。
第四十八條積極開展與省內外高等學校、各種企事業單位、協會及國際的合作與交流,實現資源共建共享,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第四十九條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原則,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廣泛開展科學普及,為社會提供形式多樣的教育服務。促進教學,不斷增強服務地方、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能力。
第八章 黨組織及群團組織
第五十條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加強民辦高校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及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學院黨委在學院發揮政治核心、保障監督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確保學院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二)引導和監督學院遵守法律法規,參與學院發展規劃、干部人事安排、財務預算、基本建設、招生收費、教學科研方案等重大事項決策,支持董事會和院長依法行使職權,督促其依法治教、規范管理。
(三)支持學院改革發展,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政府職能部門反映學院的合理要求,幫助解決影響學院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
(四)全面加強學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廉政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五)領導學院思想政治工作。
(六)領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支持學院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五十一條建立黨委與董事會的協商溝通機制,完善黨委與行政的聯席會議制度。
第五十二條學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三條學院成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依法保證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教職工代表大會每4年一屆,每學年召開1-2次會議。
第五十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行使職權。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學院工會代行其職責。
第五十五條學院依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及有關規定建立共青團組織。在學院黨委領導下,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積極開展有益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各種活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導,努力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學習積極性。
第五十六條在學生中成立學生會,學生會是大學生自己的群眾性組織。學生會應配合共青團組織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十七條學生可以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學生成立團體應當按學院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批準。
第五十八條學院的共青團、學生會以及學生社團組織要按照各自的章程并在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活動,參與學院的民主管理,服從學院的領導和管理。
第九章 教職員工
第五十九條教師承擔教書育人的使命,應忠誠于教育事業、品行端正、為人師表。要誠實守信,尊重他人,尊重人權。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六十條學院致力于建設一支政治合格、人員精干、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相對穩定的深諳高等教育規律的、具有崇高職業素養和開拓創新精神的教師隊伍。
第六十一條學院營造寬松的學術環境,尊重和保障教師在教學、研究和學習等方面依法享有學術自由、探索自由。
第六十二條學院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
第六十三條學院實行聘任制。學院與聘任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簽訂聘任合同,其內容包括聘任期、聘任崗位、工資報酬和權利義務等事項。學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第六十四條學院每年對教職員工的思想品德、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繼續聘用、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六十五條根據學院發展需要和相關規定,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做出重大貢獻、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教職員工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的教職員工予以處分。學院建立教職工校內申訴渠道,健全教職工權益的救濟機制。
第六十六條學院加強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按照1:200師生比配備專職輔導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