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二、學校概要
第三條學校全稱: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
第四條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條辦學類型及辦學性質: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獨立學院
第六條學校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號
第七條國標代碼:13433
第八條辦學條件: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是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獨立學院。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江西省教育廳。學院從2001年開始招生,現有在校生7000人,占地面積600余畝,學生宿舍面積42743平方米,現有專任教師365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教師占教師的72 %,高級職稱教師占教師的56%,并且長期聘請了一大批生產一線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技術人才參與教學。學院現代化教育教學技術手段先進,教學設施設備齊全,圖書館藏書49.87萬余冊,多媒體座位5300多個,語音實驗室座位420個,每百名學生配教學用計算機臺數達19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3800多萬元。
三、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2014年計劃面向全國27省、市(區)招生;計劃招收飛行器制造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術與工程、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測控技術與儀器、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經濟學、電子商務、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英語、新聞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表演(空中乘務方向)共計24個本科專業。
四、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院在全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六公開”、“六不準”的要求,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所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實行陽光招生,在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下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工作納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生從全國普通高考上線的考生中錄取。學院在各省市(區)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正式公布的計劃為準,根據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確定學院投檔線。
第十二條學院各專業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學院所有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四條具體錄取方式
1、按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的省市,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生源不足情況下實行網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從第二志愿考生中錄取,依次類推。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對于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我院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5、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藝術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當地?。ㄊ小⒆灾螀^)規定的相應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我院組織了校考的省份,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于我院未組織??嫉氖》?,按照相關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相關省份要求按照綜合分排序的則按綜合分錄取。表演專業(空中乘務方向)只招女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60分。
五、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學院按照江西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學院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標準為600—800元/學年。(如有新的文件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
六、獎學金、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六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提供綠色通道以及勤工助學崗位。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十七條對具有我院學籍,學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的學生,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蓋有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印章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八、其他
第十八條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號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30034
招生咨詢電話:0791-88224696,88204327
傳真:0791-88224696
招生辦公室E-mail:nckjxyzs@126.com
網址: http://www.nckjxy.cn
第十九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