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4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75。
第七條 辦學性質: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是1999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浙江工業大學舉辦,2004年由教育部確認的獨立學院,是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會獨立學院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
第八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獨立學院。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授予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十條 辦學方針:學院遵循“依托母體、相對獨立、辦出特色”的辦學方針,致力于培養知識結構合理,具有社會責任感,富有創新和實踐能力,能將知識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高級人才。
第十一條 辦學地點:杭州校園地處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82號,紹興校園地處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華路958號。
第十二條 就學地點:2014年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紹興校園就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院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院面向浙江省、江蘇省、福建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陜西省、湖北省等12個省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六條 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學院調檔數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為英語(英語專業除外)。
第二十條 學院對英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英語專業要求不低于100分;日語、漢語國際教育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不低于90分;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及動畫專業要求不低于50分。對數學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要求不低于90分。如果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
以上英語、數學成績要求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數學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二十一條 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浙江省進檔考生不設專業級差分,其它省份進檔的考生,學院對1、2、3專業志愿按1-3分級差進行專業投檔,3、4、5、6專業志愿視為并列志愿,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非第一學校志愿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
第二十三條 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的考生,某些專業因投檔線上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學院執行省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并有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專升本”招生等其他特殊類別的招生另行制定招生簡章或招生辦法。
第二十五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忌傻顷憣W院招生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院各本科專業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收費標準為:建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車輛工程、英語及金融工程專業學費以2014年浙江省物價部門批復為準;藝術類專業學費為200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的工業設計專業學費為28000元/生·學年;財務管理專業學費為21000元;部分工科類專業(包括工業設計、通信工程、機械工程)學費為19000元/生·學年,其它工科類專業(包括城鄉規劃、風景園林、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工程)及日語專業學費為17000元/生·學年;其他普通文理科專業學費16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八條 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各類專項獎學金等,獲獎面近30%。在校生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及由社會各界設立的相關獎學金。學院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設有“之江學院特殊困難學生援助基金”、“之江學院教育基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zjc.zjut.edu.cn
郵箱:zs@zjc.zjut.edu.cn
電話:0571-87317715、0575-81112699
傳真:0571-87098016、0575-8111252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82號、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華路958號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24(杭州校園)、312030(紹興校園)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