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2月被國家教育部確認為甘肅首批獨立學院,屬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招計劃。
第三條 學院全稱: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
第四條 國標代碼:13510
第五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
第八條 聯系電話:(0931)7970353;傳真:(0931)7970035
第九條 郵政編碼:730070
第十條 學院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長新路20號
第十一條 學院網址:http://zxxy.nwnu.edu.cn
第十二條 E-mail:zxxy_zsbgs@163.com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三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及教務處處長任副組長,各系(部、中心)、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做出決策等。
第十四條 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的決策;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合理編制和上報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積極進行招生宣傳;組織招生錄??;處理日常招生工作等。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同時接受考生、家長、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的專業及計劃數以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為準,具體計劃詳見《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2014年招生來源計劃表》。
第十七條 學院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的領導和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參照分數線時,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調閱考生電子檔案。
第二十一條 在招生錄取時分批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考生所填報志愿中的第一專業,當不能滿足考生所填報專業時,學院可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高考成績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等情況對其進行調劑。
第二十三條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產品設計等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時,在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藝術類統考本科控制線后,按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時,在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藝術類統考本科控制線后,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條 所有錄取結果均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形式公布??忌部傻卿泴W院本科招生網http://zxxy.nwnu.edu.cn/default_zsb.asp查詢相關招生錄取信息。
第六章 招生錄取相關要求
第二十六條 招生外語語種一般要求為英語。
第二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甘肅省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 學費:文科類專業980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工科類專業11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2000元/生·學年。
第三十條 住宿費:學生住宿實行標準化公寓管理,住宿費900元/生·學年。
第八章 畢業證、學位證發放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 獎助學金
第三十二條 學院實行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貧困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國家獎助學金以及省級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等。學院還設有三好學生獎、優秀品德獎、學習優秀獎、模范團學干部獎、學術科研獎、實踐技能獎、文學創作獎、文體優勝獎以及先進班集體獎、優秀班主任獎、文明宿舍獎、校園文化活動獎等多項個人及團體獎項。獎助面寬,機會廣泛;爭先創優,鼓勵上進。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