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學校部委碼:13022,浙江省招生代碼:0019
二、校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教園區錢湖南路1號
三、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
四、郵編:315100
五、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六、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七、招生錄取組織機構
1.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2.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3.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
八、招生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條件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在本科教學中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精神,錄取新生要求身體健康,能保證正常學習與生活;建筑學、環境設計和工業設計專業不錄取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
5.錄取具體方式
(1)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提供的生源情況,按教育部規定的比例提取考生檔案。
(2)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原則,根據各?。▍^)分專業(類)的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類);對不服從調劑者,或者體檢不滿足有關規定者,予以退檔處理。
(3)對于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即兩門選測科目其中任意一門達到B,另一門達到C);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
(4)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招收有中外合作專業志愿的考生。
(5)所有專業均不加試。
(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A、考生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總分排序,文化總分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排列: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B、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英語、日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環境設計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其它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C、凡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給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九、收費標準
1.學費: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的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網絡與新媒體專業為44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28000元/學年,建筑學、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工業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學費為22000元/學年,工程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財務管理專業學費為20000元/學年,機械電子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包裝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日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生物技術、制藥工程專業學費為18000元/學年,信息與計算科學、法學、新聞學、廣告學、電子商務、英語、商務英語、旅游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學費為17000元/學年。
2. 學生住宿費按照1500元/學年的標準預收。
十、獎勵政策
1.學校在一本專業實行新生學費減免獎勵和國際交流獎勵等政策,在其他專業實行新生獎學金政策。
2.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各類單項獎學金以及各類企業或個人捐贈的獎助學金,學校納入政府獎勵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每年獎助學金總額超過一千萬。
十一、頒發證書: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統一規格印制的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實行電子注冊,符合條件者授予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學士學位。
十二、錄取查詢:錄取結果將在學院招生網以及官方微信公眾平臺中公布。
十三、招生聯系方式
1.招生熱線:0574-88229100
2.招生傳真:0574-88220193
3.咨詢QQ:800049001
4.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錢湖南路1號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5100)
5.學院網址:http://www.nit.net.cn
6.招生網址:http://zsw.nit.net.cn
十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十五、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學校招生網及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