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宿州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號(西校區);宿州市教育園區(東校區)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我校錄取總原則依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網上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關政策執行;未實行平行志愿的,從高分到低分,首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3.錄取專業時,先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徊荒軡M足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由學校根據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同等條件下,與專業一致的單科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若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由學校根據需要調劑到其他專業(調劑不跨文理科,藝體類不作調劑);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進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線上無生源而計劃仍未完成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降分投檔錄取。
5.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6.錄取時,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均無加試要求;外語語種原則上要求為英語。
7.藝術類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蘇、江西、山東、湖南等省單獨組織專業加試的藝術類專業,要求考生文化成績達到藝術本科投檔資格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課分數高的考生。按照省統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根據各省發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六、頒發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宿州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七、學費標準:
嚴格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收費以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許可證為準。
八、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57-2875361(其余時間)、2871081(其余時間)、3685022(暑假期間:7月1日-8月31日)
傳真:0557-3680820(暑假期間:7月1日-8月31日)、2875360(其余時間)
校園網主頁:http://www.ahsztc.edu.cn/
招生網主頁:http://zjc.ahsztc.edu.cn/zs/
招生咨詢電子郵箱:szxyzjc@163.com
九、獎助措施:
為了幫助困難學生和優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開辟了綠色通道,采取了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資助措施。
十、就業工作:
我校畢業生就業通過“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單位,同時學校非常重視就業市場和就業基地的建設,定期舉辦大型畢業生供需見面會,積極為畢業生就業搭建就業平臺。近年來我院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在90%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五度被評為“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四度榮獲“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