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碼:11059
學校名稱:合肥學院
層 次:本科
學校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校 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158號 郵編: 230601
一、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有關政策和規定實施。堅持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各類專業的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我校外語教學資源的配置情況,非英語、德語語種的考生不宜報考我校,以免影響大學階段的學習。各本科專業(除藝術類專業外),原則上一般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并需參加外語口試,且口試成績必須達到“優秀”或等級為“5”(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口試成績達到“良好”或等級為“4”或以上(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軟件工程、會計學、財務管理、經濟學、金融學等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 90 分。若當年高考個別科目考生所在省總體成績偏低,屆時我校將視生源情況適當整體調整對單科成績的要求。”
4、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具體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原則):學校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并注意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如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中進行調劑,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內蒙古自治區專業分檔規則按“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
二、中外合作培養專業
2014年我校在安徽省中外合作培養專業的院校報考代碼仍然單列。
1、經國家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德高校合作培養專業。
(1)物流管理專業。該專業有50%左右的專業課程由德國專家教授授課,中德合作物流管理本科專業(3.5+0.5)培養模式,學制四學年,其中第六學期在德國合作學校進行專業學習(根據學習的要求學習時間也可適當延長)。學生按規定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證書。該專業的優秀畢業生經我校推薦并通過德國高校審核可進入德國高校攻讀碩士學位。(詳情請參見我校招生簡章)
(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3+1)、工業設計(3+1)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根據合肥學院和德國高校合作培養協議,采用中德合作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合肥學院,后一年在德國),前三年在合肥學院完成德語及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程學習,其中主要專業課由德國教授主講,學生在此學習期間須通過德福語言考試,經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一年在德國完成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學生按規定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2、安徽省教育廳批準,我校與德國、韓國高校合作培養的專業。
⑴與德國高校合作培養的專業為,①(2+3)本科培養模式,前兩年在國內完成學業,經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三年在德國完成學業;報考的考生,中小學學制必須為12年學制(指從小學到高中所受教育為12年,不含留級、補習);②(3+1)本科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國內完成學業,學生在此學習期間須通過德福語言考試,經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一年在德國完成學業。學生按規定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⑵與韓國高校合作培養的本科專業為(2+2)培養模式,前兩年在國內完成學業,經韓方考核合格后,后二年在韓國高校完成學業,學生按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以上全部中外合作培養專業學生在國外合作培養學校學習期間,學費按國外合作培養學校標準,由合作培養學校收取。如不能通過外方合作院校考核的學生按《合肥學院國際合作教育與交流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執行,則應留級或留轉到非對外合作培養的相應專業下一年級學習。(詳情請參見我校招生簡章)
⑶與韓國高校合作培養的專業(1.5+1.5)培養模式,前一年半在國內完成學業,后一年半經本人申請,考核合格,可到韓國合作院校完成學業,學生按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飘厴I證書。如未達到出國學習的條件,可在國內繼續完成學業。畢業時只發我校畢業證書。國內學習期間(??疲W費均為9000元/學年,在國外合作培養學校學習期間,學費按國外合作培養學校標準,由合作培養學校收取。(詳情請參見我校招生簡章)
3、中外合作培養(本科)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05分,口試成績達到“良好”或等級為“4”或以上(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
錄取在中外合作培養專業新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入非中外合作培養專業。
三、收費標準
均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四、其它
1、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相關文件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美術類考生,按《合肥學院2014年美術專業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按我?!逗戏蕦W院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3、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我校設立了入學獎(本科),同時,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制度。
4、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內容按教育部教學[2002]15號文件規定填寫。
招生范圍: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陜西、重慶、廣東。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 0551-62158118 傳真: 0551-62159118
網址: 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