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基本情況
(一)學院全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學院部委碼:13288
(二)院址:
鏡湖校區:浙江省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郵編:312000
南山校區:浙江省紹興市城南大道900號 郵編:312000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六)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二、招生計劃
學院面向全國9個?。ㄖ陛犑?、自治區)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招生原則
學院招生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四、錄取規則
(一)根據各?。ㄖ陛犑小⒆灾螀^)相關規定及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提檔,其它?。ㄖ陛犑?、自治區)按不超過計劃數的120%提檔。
(二)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
1.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根據各省綜合成績排名規則,擇優錄取。
2.安排考生專業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三)江蘇省考生錄取,按要求實行特別規定:
江蘇省考生錄取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考生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當投檔分數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文科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理科按數學、語文、外語排序。
(四)為滿足學生專業學習選擇權,實行按類招生的,在專業分流時根據學生意愿自主選擇分流,但所選專業學生人數不足15人時,原則上不開設該專業。
(五)外語語種要求:非外語專業學生進校后只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六)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精神。
(七)學院對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八)學院認同并執行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