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由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重慶大學舉辦,教育部2005年9月備案(教發函【2005】250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獨立學院。學校位于重慶市永川區光彩大道368號,現有占地面積1400余畝,建設有設施先進的圖書館、教學樓和實驗室。教學樓可容納20000余名學生同時學習,且所有教室都配備了成套多媒體教學設施。目前學校已建成28個建筑類實驗室,19個電氣技術、數字技術、機械電子類實驗室,16個藝術類實驗室,15個經濟類實驗室,8個人文類實驗室以及11個計算機房;幽雅的校園環境和現代化的生活設施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空間。
二、招生計劃
1.學校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國招收本科和??瓶忌?/p>
2.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的數據為準。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1.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2.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4.考生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疾病,健康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四、錄取規則
1.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采取遠程網上錄取。
2.學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公布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檔,調檔比例為120%(平行志愿按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政策最高比例調檔)。
3.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認定當地省級招辦的加、降分政策。
4.順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平行志愿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錄取過程中,相同總分的考生,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5.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當地省級招辦組織的藝術類聯考成績,按文化成績上線、專業成績排名的規則擇優錄取。
6.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7.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38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8.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
五、獎學、助學辦法
1.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全面發展,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結合我校實際,對全日制在校生設立校級各項單項獎學金。
2.為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與工作能力,學校向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六、畢業與就業
1.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普通本科(??疲┊厴I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學校有關規定頒發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學校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學生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