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是一所以發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學研究為特色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是“211工程”及“985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頒發西北工業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條 為了保證西北工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我校本科招生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四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北工業大學設立由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組長由主管校領導擔任。
第六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組,負責相關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組長由各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八條 西北工業大學設立由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等事宜。組長由校紀委書記擔任。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西北工業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市)考生人數、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二條 西北工業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符合西北工業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四條 根據江蘇省高考改革方案,對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普通類考生選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AB;國防生、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等選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B。專業安排實行先分數后等級原則,若選考科目相同,理科考生參考數學成績,文科考生參考語文成績排序分配專業。對選考科目達到雙A+考生,滿足報考專業志愿。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對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但高考成績須高于我校在當地錄取第一志愿分數線40分,并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六條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除國防生外)。
第十七條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對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認加分投檔成績,并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高中階段獲得國際和全國數學、物理、化學、英語、信息學(計算機)等單科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級一等獎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并在專業分配時滿足其報考志愿。
第十八條學校藝術類產品設計專業,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當年公布藝術類招生簡章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對國防生、保送生、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和我校當年公布的相關實施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