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證書、獎(貸)學金與學費結算
16、學生在校期間完成《華東理工大學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習任務,可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學生可獲《學士學位證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
17、為鼓勵學生成長成才,學校設立了完善的獎學金體系,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多種學校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從學業優異、特長突出、科研創新、綜合發展等多方面助推學生積極進取。
18、為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按照教育部、財政部、上海市等的有關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和各類幫困助學工作。
19、學校對本科教學實行完全學分制管理,具體收費辦法按照學校財務相關規定執行(詳見《華東理工大學關于實行按學分制收費的暫行規定(修訂稿)》校財(2009)4號文)。
五、組織機構
20、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以校監察處處長為組長的招生監督小組。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
21、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一切不正之風,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六、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22、學校全稱:華東理工大學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30號,郵政編碼:200237(徐匯校區)
上海市奉賢區海思路999號,郵政編碼:201424(奉賢校區)
學校主頁:http://www.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st.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ecust.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1-64252763
招生監督電話:021-64252688
七、招生章程的解釋
23、本章程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