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招生條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學生應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有關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
第十條 提檔比例
我校為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提檔人數不超過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身體健康狀況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自主錄取。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過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十二條 專業安排
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作為主要依據,采取分數優先,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考考生成績、所報專業傾向等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第一志愿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一般不予退檔。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安排遵循志愿清的原則。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
報考英語專業和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且需要口語成績優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建議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第十四條 相關科目要求
我校對考生的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及格以上。報考工業設計、園林兩個專業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繪畫基礎。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
我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均無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 往屆生
我校各專業對往屆生沒有附加要求。
第十七條 定向就業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為國家指令性計劃,列有招生計劃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報。我校只錄取填報定向就業專業志愿,有書面申請并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且投檔分數在我校當地調檔分數線下4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被錄取到定向就業專業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我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到定向就業專業的考生,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畢業時直接到定向單位就業,不能報考研究生。
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類型的招生計劃為國家指令性定向就業培養計劃,學生畢業后原則上回生源地區就業。
第十八條 藝術特長生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開展招收藝術特長生試點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4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錄取時,對于通過我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水平測試且通過當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經公示無異議,與我校簽訂了招收意向書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降分錄取。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員
我校是經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4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時,對于通過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水平測試,經公示無異議,與我校簽訂了招收意向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降分錄取。
第二十條 理科試驗班
我校的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和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兩個專業只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理科試驗班實行滾動制。第二十一條 中外合作辦學
我校的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安排在部分省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且僅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江蘇省錄取方案
1.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植物生產類、生物科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園林、動物科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葡萄與葡萄酒工程等理科專業建議選測科目為化學或生物。
2.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
3.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作為排序依據,結合考生的選測科目、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按照第十二條具體規定安排專業。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考生。除規定的條目外,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規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關專業將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農學、園藝、植物保護、種子科學與工程、園林、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資源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動物醫學、動物科學、草業科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葡萄與葡萄酒工程、工業設計、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土木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化學、應用化學、傳播學、水產養殖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等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應用氣象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等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土地資源管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動化、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工商管理、會計學、農林經濟管理、農村區域發展等專業。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讀相關專業
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相關條目。
2.嗅覺遲鈍或喪失,不宜就讀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應用氣象學、生態學、資源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農學、園藝、植物保護、種子科學與工程、園林、動物科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葡萄與葡萄酒工程、水產養殖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等專業。
3.色盲不宜就讀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專業。
4.嚴重口吃或患有發音妨礙者,不宜就讀通信工程、交通運輸、英語、法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招生體檢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我校已修訂了新的教學計劃,并積極推進學分制,陸續出臺了多項改革措施,這些措施主要包括:寬松轉專業政策全面實施,學生專業選擇更加符合自己的興趣;考試強化過程考核與形式的多樣化,實現考核形式和內容的科學化;加強雙學位工作,為復合型人才培養提供條件;開設新生研討課,為學生理性選擇專業提供保證;強化實踐技能訓練,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加強學術拔尖人才培養,優秀學生的科研潛質得到了充分發揮;實施領導力培養計劃,培養“三農”事業發展的棟梁之才;強化就業與創業教育,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探索本科教育教學國際化新的突破點,本科教育國際化呈現新局面等。各項改革措施全面有序推進,成效顯著,有力地提高了本科教育質量。
第二十五條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語教學,本科專業試行部分課程雙語教學,使用英語原版教材,教師用英語授課,因此非英語考生報考我校原則上應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第二十六條 我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招生辦公室主頁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網址:http://www.cau.edu.cn/zhaoban/。
第二十七條 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疑義,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電話:010-62736994。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黨委常委會暨校長辦公會2014年第8次會議討論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由中國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