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保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以及我校的辦學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701。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證書種類:本科學歷頒發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學校北校區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郵編:710071)
學校南校區地址:西安市西灃路興隆段266號(郵編:710126)
學校網址:http://www.xidian.edu.cn
第四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工、理、管、文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前身是1931年誕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軍委無線電學校,是1959年中央批準的全國20所重點大學之一。學?,F建設有南北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約270公頃,校舍建筑面積130多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614萬冊。學?,F有各類在校生3萬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700余人,碩士研究生近9000人,本科生近21000人。設有16個學院,現有2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覆蓋6個二級學科)、1個國家二級重點學科,33個省部級重點學科,1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2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0個本科專業。全國第三輪一級學科評估結果中,“信息與通信工程”學科全國排名第二,“電子科學與技術”學科全國排名第四。建校以來,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已為國家培養了16萬余名畢業生,近年來學校本科生與研究生的一次性就業率始終保持在全國高校前列。
第五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參加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定向就業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保送生。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考試過程中各項政策和法規的落實情況,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