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學校國標代碼:10657。辦學層次以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平逃?。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學校本部位于貴州省貴陽市風景秀麗的花溪區,有花溪北校區、南校區、西校區,太慈橋校區等。
第三條 貴州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貴州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貴州大學成立普通本??普猩ぷ魑瘑T會和普通本??普猩浫」ぷ黝I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學校普通本??普猩浫☆I導小組,在學校普通本??普猩ぷ魑瘑T會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普猩浫」ぷ鳎ê囆g、體育、自主選拔、高水平運動員、專升本等特殊類別招生錄取)和兩個獨立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指導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本??普猩粘9ぷ鳌?/p>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監察辦公室,設在校紀委(監察室),全程參與和監督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維護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經教育部審核批準,貴州大學面向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2014年招生規模為8050人,其中本科7800人(含??粕究朴媱?00人),少數民族預科250人(一本200人,二本50人)。最終計劃和專業以各省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