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河池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0605。學校地址:廣西宜州市龍江路42號,郵政編碼:546300。
第三條河池學院屬公辦性質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自治區本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主管。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河池學院普通本科及高職高專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成立由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我院不委托任何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負責全程監察,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院2014年主要面向廣西全區及河北、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安微、山西、云南等15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普通本科新生;面向廣西全區招收普通??疲ǜ呗殻┬律?,招生計劃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