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2014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菏澤學院普通本科、??疲ǜ呗殻┱猩ぷ?。
第二條菏澤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認真貫徹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菏澤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菏澤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55
第六條 學校校址:菏澤市牡丹區大學路。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疲ǜ呗殻?。
第八條 辦學體制、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編制學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招生與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疲ǜ呗殻┱猩娜粘9ぷ?。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