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組織保證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校招生辦和紀檢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職能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二)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監督指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三)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四)構建公開透明的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加強宣傳發動,為自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八、相關事宜
(一)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
(二)自主招生旨在選拔綜合素質高的優秀考生,如某一專業整體考核水平不理想,學校有權減少該專業計劃并調整到生源質量優秀的專業。學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后,向社會公示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時,在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累計總分排名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
(三)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忌铚蕰r參加筆試和面試,遲到超過15分鐘者視為放棄考試,不予進入考場;
(四)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院自主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所有關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過學校自主招生網或手機短信平臺發布,敬請考生隨時關注;
(六)最終解釋權歸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所有。
九、學院自主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負責部門: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300
通信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52號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咨詢電話:020-61230198/61230389傳真電話:020-61239328
學校網址:http://www.gdqy.edu.cn
我校自主招生報名網址:http://ddzs.gdq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