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二、就讀校址
虹口校區: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
崇明校區:上海市崇明縣陳家鎮東灘大道999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獨立學院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詳見各?。▍^、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生不限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各省市統一文化考試的投檔成績為依據,根據各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3、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若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加一科目成績,理科則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加一科目成績。
4、如有專業計劃未完成,可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作調劑錄取,凡不愿意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5、藝術類錄取參照“2013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17000元(滬價費〔2005〕001號);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2000元(滬價費〔2008〕007號)。
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3000元(滬價費〔2006〕012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51278024、51278025(上外賢達學院招辦)
021—55386006(上外大招辦)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5422784(上外大紀委)
十五、網址與在線咨詢
招生網站:zhaoban.xdsisu.edu.cn
招生微博:http://t.qq.com/xiandazhaosheng
QQ咨詢:401165038、724125975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1、2014年入學的音樂學、學前教育專業一至四年級在虹口校區就讀。
2、2014年入學的文化產業管理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一、二、四年級在虹口校區就讀、三年級在崇明校區就讀。
3、其他專業學生一至三年級在崇明校區就讀、四年級在虹口校區就讀。
本章程由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