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3月25日全面展開,將于4月底前結束。
2014年全省研究生招生報名、考試、閱卷的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順利進入復試階段。省招委會要求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將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進行公開;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的程序方式,所有擬錄取考生信息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省招委會要求,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加分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2014年研究生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為準,在錄取階段省內各招生單位之間的招生計劃不再進行調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得調整給其他招生單位使用,總計劃不得突破。
此外,省招委會要求各招生單位做好復試導師、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工作,明確導師群體在復試工作中的學術權利和責任,充分發揮導師群體在復試中的作用,并規范其行為。加強對所有參加復試的非應屆考生學歷以及應屆考生的學籍資格的審查,對于學歷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考生,招生單位不得錄取。要嚴肅招生紀律,不得違反招生政策規定違規招生。省招生委員會在復試、錄取階段將安排錄取工作督導組,深入各招生單位,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檢查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