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專業大類計劃數1:1.2的比例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分專業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錄取;若第二志愿仍未錄取滿額時,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無調劑志愿考生時,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八章 錄取結果的公示
第二十二條 我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學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完錄取手續后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學院官方網站,登錄單獨招生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第九章 報到和復查
第二十三條 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與參加全國高考的考生統一時間入學,學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到我院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第二十五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第十章 學生待遇
第二十六條 根據規定,已被2014年山東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在校期間享受相同的待遇,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的大專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
第十一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七條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我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考錄分離”的原則,學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工作,健全監督機制,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監督,接受社會的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單獨招生工作。
第十二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院嚴格按山東省物價局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費。
理科專業:5000元/年 文科專業:4800元/年
住 宿 費: 8人間 600元/年人
第二十九條 退學學生的學費問題,遵照魯政發[2000]68號文規定執行。凡學生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根據以下情況核退部分所收學費、住宿費:
(1)學習時間不足一學期,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年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
(2)學習時間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條 學院設立獎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給予獎勵。
第三十一條 對家庭特別困難的考生,學院根據考生個人申請,經考察核實后,按國家規定可給予助學金或學費減、免、一次性困難補助或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幫困政策,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救助獎勵。
第十三章 其 他
第三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頒發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689號
郵 編:253034
聯系電話:0534—2557117 2557176 2557127
傳 真:0534—2557117
網 址:http://www.dzvtc.cn
E— mail:dzzyjsxyzb@163.com
第三十四條 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三十五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pec.edu.cn 。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