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
2014年我院單獨招生計劃460人,其中文理類計劃100人,只招收夏季高考報名的學生;對口類計劃360人,只招收春季高考報名的學生。
專業名稱 | 夏季高考 | 春季高考(對口類) | 學制 | 學費(元/年) | |
文史 | 理工 |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10 | 10 | 20 | 三年 | 5000元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10 | 10 | 40 | 5000元 | |
電氣自動技術 | 30 | 5000元 | |||
會計電算化 | 10 | 10 | 50 | 4800元 | |
市場開發與營銷 | 15 | 4800元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 | 5 | 30 | 5000元 | |
應用化工技術 | 15 | 5000元 | |||
汽車運用技術 | 5 | 5 | 20 | 5000元 | |
建筑工程技術 | 5 | 5 | 70 | 5000元 | |
應用電子技術 | 5 | 5 | 60 | 5000元 | |
酒店管理 | 10 | 5000元 | |||
合 計 | 50 | 50 | 360 |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政策和單獨招生計劃,討論單獨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紀檢委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五章 報考對象和條件
第十二條 已經參加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我院單獨招生。
第十三條 我院單獨招生文理類計劃只招收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對口類計劃只招收春季高考報名的考生,且所報單招類別必須與春季高考報名時所報專業類別一致。
第十四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均按照《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各專業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沒有限制。
第十六條 免試條件:在校期間參加全國或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請,經資格審核后,可免試進入我院對口專業學習。
第六章 命題與評卷
第十七條 文化基礎考試由我院自行組織命題、制定評分細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監督。筆試考試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要求命題,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面試(專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儀容儀表(形象形體)、精神面貌、語言、邏輯思維、心理素質等方面;同時也包括普通高中畢業生對所選專業的認識、學習志向與興趣、個人愛好特長、未來就業打算及對所選專業其他相關素質的展示等;中職畢業生主要測試專業技能水平。
第十八條 考試組織與管理。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我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我院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