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錄取規則
在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領導下,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學院在自主招生錄取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劃線原則
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總成績按文、理和中職科類按1:1比例分別劃分錄取控制線。
二、錄取原則
(一)自主招生錄取時,優先錄取免試生,其他考生依據其考核測試的總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錄取。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專業排序錄取。進入錄取序列的考生,按名次投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投檔第二、三專業志愿,若第二、三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計劃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將予以退檔。
(二)根據專業需要,色盲、色弱者不能報考我院印刷技術、印刷圖文信息處理、動漫設計與制作、展示設計等專業。
(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七章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學院成立由院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
二、成立由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自主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舉報電話:0551-63811845),對自主招生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參與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執行,同時簽訂承諾保證書。
四、違規處理。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的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其他
一、學生資助政策
(一)獎助學金:按學生在校德、智、體等綜合測評成績評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二)臨時困難補助:學院每年從學費中提取部分資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緩交學費:對于家庭確實貧困、一時難以繳齊學費的困難新生,學生在入學時可持當地相關部門的困難證明向學院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
(四)助學貸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定,貧困學生在生源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給予貼息和風險保證金。
(五)學費減免:學院每年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學費減免。
(六)勤工儉學:學院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機會。
二、學費標準
我院嚴格執行省物價部門所核定的收費標準
(一)學費收取標準:財務管理、國際貿易實務、傳媒策劃與管理專業3500元/年,其他專業3900元/年;
(二)學生公寓收費標準:800元/年(6人間),600元/年(8人間)。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安徽省有關最新文件為準。
三、聯系方式
地址: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繁華大道220號
郵編:230601
電話:0551-63817970、63838746
網址:http://www.ahcbxy.cn
聯系部門:安徽新聞出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交通提示:
市內乘坐901、18、55、52、150路公交車到天都路站下;自駕者可以從繞城高速金寨路出口下,往南一公里,順繁華大道往東兩公里過天都路口即到。
第九章附則
本章程由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安徽新聞出版職業技術學院
二O一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