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選拔模式 學院采取“考試(考查)”的選撥模式
(一)、筆試
1、考試科目
考試以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外語(英語)運用能力、漢語寫作基本能力等為主要內容。
2、命題和組織實施
學院聘請相關專家和有豐富經驗的教師組成命題組,在學院自主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和紀檢監察組的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全封閉式命題。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考試計分
筆試滿分為4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近兩年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者和山西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由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畢業當年可免試就讀;獲全省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者,在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30分;獲得其它省級榮譽者,同等條件下可由學校優先錄取。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4月 12日上午9:00-11:30,共150分鐘;
考試地點在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材料與建筑工程學院。
(二)考試成績核定
1、考生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加相關測試成績組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九、藝術類考生的測試
報考藝術綜合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4月12日下午的藝術類測試(省聯考達180分以上者免于測試但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測試科目:
素描靜物默畫:時間1.5小時。分值(50分)(14:30----16:00)
對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最低控制線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十、具有體育特長考生的選拔
學院在2014年自主招生中擬招收體育特長10名。
1、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此招生計劃包含在自主招生總計劃內)
類別 | 項目 | 人數 |
體育特長生 | 籃球、田徑、武術 | 10 |
2、報考體育特長生的考生,在確認報名信息時須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運動員等級證書、縣(區)級以上比賽獲獎證書等),除按照正常報名流程報名和參加學院自主招生相關科目考核外,還須參加學院統一組織體育特長生加試。
3、具體報名條件、加試內容、組織實施辦法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另行公布。測試時間:4月12日下午14:30;測試地點: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材料與建筑工程學院操場
4、體育特長考生的錄取。加試合格的考生(加試合格比例不超過1:2),錄取時根據加試成績情況,體育特長生成績分為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被評為優秀的將被學院以單科成績突出直接錄?。ǖ撋仨殔⒓庸P試,并有成績記錄),被評定為良、合格的分別在錄取總分上加50、30分,具體等級根據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的加試考核辦法確定。
十一、校企合作單位優秀青年員工的選拔
加強校企合作是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的要求,是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由之路,是我院與企業形成“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雙主體”培養機制的又一成果,既為企業發展提供了人才儲備,又解決了學生的就業。學院在2014年自主招生中招收部分校企合作單位優秀青年(以下簡稱“在職優秀青年”)。在職優秀青年招生計劃包含在自主招生總計劃中。
1、省內與我院建立有校企合作關系的企業均可推薦本企業急需培養的在職優秀青年報考。推薦的在職優秀青年須具有高中、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有兩年以上本企業工作經歷,履行了山西省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手續,如報名人數較多,可在企業組織考試。
2、合作企業根據被推薦者的工作情況寫出推薦意見,與在職優秀青年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組織在職優秀青年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西招生考試網報名。參加考試后,單獨劃線錄取。
十二、錄取
1、學院根據筆試情況,劃定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2、專業確定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其他專業未滿情況下,擇優調劑錄取。
3、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備案。
4、學院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審批結果,寄發錄取通知書。
5、錄取數據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6、已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
十三、新生待遇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發放等方面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十四、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課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上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山西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五、監督機制
1、為保證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學院自主招生紀檢組將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舉報電話:7015165
舉報信箱: 設在材料與建筑工程學院實驗樓門口
電子信箱:sxzyjjjcs@163.com
2、自主招生有關信息及時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十六、違規處理
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七、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太原市塢城路115號 郵編:030006
聯系電話:0351-2306636 網址:www.sx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