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教育部關于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選拔綜合素質較高和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進入高職院校學習,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4〕7號)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招生對象:身體健康,具有廣東省戶籍,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2014年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報考條件:
①報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①、計算機應用技術①、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旅游管理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
②報考藝術設計類和影視制作的普高考生:限招美術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2014年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成績須在175分以上(含175分)。
③報考音樂表演的普高考生:限招音樂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2014年廣東省音樂術科統考成績須在150分以上(含150分)。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面向普高畢業生)的總計劃為340人,分9個專業(類)進行招生,招生科類分理科、文科、美術和音樂4類,學制均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類)。9個招生專業(類)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①、計算機應用技術①和機械設計制造類限招普通理科類考生;汽車類和印刷技術普通文科類及理科類考生均可報考;旅游管理限招普通文科類考生;藝術設計類和影視制作限招普通美術類考生;音樂表演限招普通音樂類考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見《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專業及計劃一覽表(面向普高畢業生)》。
自主招生以寧缺勿濫為原則,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限報一個專業(類),不得兼報。
②新生錄取后,不能申請調整專業(類),請考生慎重填報。
③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請考生注意部分專業的身體限制條件。
四、報考方式及考試費用
1.報考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2014年3月20日至4月2日登陸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獲得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報名號,并通過該報名系統打印申請表(手工制作填寫無效)。報名材料以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的形式寄送。
考生須提交的報名材料如下(材料概不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底):
①通過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打印的《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申請表》,經考生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②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報名系統打印的《廣東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并簽名確認;
③普通高考報名回執(復印件);
④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成績證書(復印件),美術和音樂考生還須提供術科聯考成績單(復印件),以上材料須加蓋考生所在中學公章;
⑤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正反面均復印在同一頁上,領取準考證時核驗原件);
⑥符合附加分獎勵資格的考生,須提供附加分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在領取準考證時核驗原件。
⑦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報名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按順序裝訂好。考生須確保報名材料能在報名截止日前(4月2日前)送抵我校,凡在報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視為考生放棄報名資格。
2.考試費用及收費方式
報考考生須繳納考試費用。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粵價函〔2010〕79號和粵價函〔2003〕63號文件執行。
五、考核辦法
自主招生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普高畢業生實行“綜合文化考試+面試”的考試形式。
1.筆試資格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報考考生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方能取得筆試資格,進入筆試考試。
2.文化成績
①報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①、計算機應用技術①、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和旅游管理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及附加分,兩者相加即為文化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即:文化成績=筆試成績+附加分
②報考藝術設計類、影視制作和音樂表演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依據附加分,筆試成績乘以0.4,廣東省術科聯考成績乘以0.4,三者相加所得即為文化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即:文化成績=筆試成績×0.4+附加分+廣東省術科聯考成績×0.4
3.面試資格
各專業(類)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學校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及文化成績劃定各專業(類)文化成績合格線。文化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各專業(類)獲得面試資格考生的比例如下:
①報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①、計算機應用技術①、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旅游管理,按照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150%進入面試。
②報考藝術設計類、影視制作和音樂表演,按照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200%進入面試。
4.筆試、面試考試安排
①考試時間及地點:筆試考試時間為4月19日,面試時間約為筆試考試后一周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荚嚨攸c在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②考試科目及內容: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以2014年廣東省高考大綱為依據,以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為主,采取統一命題、統一閱卷評分的形式進行。在一份試卷上綜合考核學生的語文、英語和數學知識,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面試根據考生所報考的專業(類)分別進行面試,報考科類為文科、理科考生面試采取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思辨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報考科類為美術、音樂的考生面試采取專業專項素質測試方式進行。
③分值設置:總分為3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值為200分,面試滿分值為100分。
5.考生總分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①所有考生的總分依據文化成績以及面試成績(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兩者相加即為考生總分。
②擬錄取名單確認:學校根據考生總分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③擬錄取名單公示: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