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政策,根據省教育廳《關于確定2014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院校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2014]88號)》文件精神,我院2014年進行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高職(??疲﹩为氄猩ぷ?。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p>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3792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十條 辦學特點: 學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以“嚴謹、求是、敬業、奉獻”為校訓,按照“教育、科研、生產、經營”四位一體的辦學模式和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以高尚的師德感染學生,以優良的校風熏陶學生,以扎實的專業課程發展學生,以豐富的社會實踐活動鍛煉學生,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努力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學院以就業為導向,采取與企業和社會用人單位相聯系的“訂單式”培養模式,加強與企業的融合。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我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書記、院長擔任,下設招生宣傳工作辦公室、考務工作辦公室,成立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我院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小組全程監督與指導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考生和與招生專業相對應的中職類考生。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2014年單獨招生計劃 1350 人,單獨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學制 | 收費標準 | 招生計劃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2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20 |
電子商務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300元/年 | 120 |
數控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80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60 |
建筑工程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00 |
營銷與策劃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300元/年 | 120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20 |
汽車電子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00 |
軟件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00 |
應用電子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100 |
模具設計與制作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70 |
電氣化鐵道技術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600元/年 | 80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普高文理生、中職生 | 3 | 3300元/年 | 60 |
合計 | 1350 |
第十五條 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由文化基礎綜合考核和職業潛質與綜專業名稱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組成。
1.文化基礎綜合考核為語文、數學、英語,一份試卷,總分150分。
2.對符合照顧政策加分、專業技能加分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予以相應加分。
3.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根據文化基礎綜合考核成績,每個專業類別按照招生計劃1:1.6的比例確定參加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的考生名單。
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主要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實際操作能力等。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核、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的總和,分專業類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偡窒嗤目忌绰殬I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錄取過程中不進行專業調劑。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5月下旬,錄取學生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不能轉入其他專業;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八條 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每位考生學費為3300-3600元/生·年,住宿費最低標準為400元/生·年,報名考務費60元/生。
第二十一條 學校獎貸學金設置:我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院提供的困難補助。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二條 我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上路西二十里鋪 郵編:450121
咨詢電話:(0371)64961768 64964080 64964082 QQ:80009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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