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職業能力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類中職生源參加
1.考試方式:60分鐘職業技能測試。
2.試卷分值:150分。
(三)考試組織:學院設點集中考試,統一封閉評分
(四)考試日程安排
時間 考核內容
4月13日 08:30-10:30 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
11:00-12:00 職業能力
(五)相關要求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報名、考試期間,交通、食宿自理。
七.錄取辦法
(一)考生錄取成績由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與職業能力成績]、照顧政策加分二部分組成。
(二)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文化課成績×40%+職業能力成績×60%
(三)錄取時,學院按單招總計劃1:1.3的比例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p>
1.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
(四)確定預錄取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后,報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
(五)審批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照顧政策加分
(一)“照顧政策加分”適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類中職生源考生在內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現場確認環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錄取時將給予照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具體加分項目及標準以河南省教育廳、省招辦公布內容為準。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與職業能力成績]的基礎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為150分,職業能力成績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條件,其錄取成績為:文化課成績×40%+職業能力成績×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九.專業技能加分
(一)“專業技能加分”僅適用于各類中職生源考生,不適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專業技能,并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專業從業資格證書,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現場確認環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專業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獲得本專業初級工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20分;
2.獲得本專業中級工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30分;
3.獲得本專業高級工及以上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4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職業能力成績基礎上進行加分,加至滿分150分為止。如:某考生職業能力筆試成績100分,符合本專業中級工加分條件,其最終職業能力成績為130分;某考生職業能力成績為150分,符合本專業高級工加分條件,其最終職業能力成績仍為150分。
十.單獨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 事項 |
2月22日至4月10日 | 考生登錄河南化工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或到學院現場進行報名、填報志愿,并通過現場確認。 |
4月1至4月10日 | 考生登錄河南化工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或現場確認時打印。 |
4月13日 上午 | 文化課、職業能力(技能素質)考試。 |
4月18日至4月24日 | 在河南化工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考生成績及預錄取新生名單。 |
4月30日之前 | 將預錄取數據上報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完成錄取備案手續。 |
4月30日之后 | 在河南化工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正式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
河南化工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havct.edu.cn/
十一.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學院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保證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二)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舉報電話:0371-67674258。
十二.違規、違紀處理
(一)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單獨招生考試。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規定,對違規、違紀騙取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已被提前單獨招生院校違規錄取的考生,要堅決清退,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二)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文件附件)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直接參與舞弊者,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相關事宜
(一)單獨招生是國家授權高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國普通高招工作開始前就必須完成。通過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2014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招錄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大學新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舞弊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單獨招生各專業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公布的單獨招生計劃數。
十四、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鄭州市建設西路(原鄭上路548號)
郵 編:450042
招辦電話:0371-67842026、67842209、67842135
E - mail: hnhgzyxy@126.com
網 址:http://www.hav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