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日程安排
時 間 | 考試內容 | |
2014年4月13日 | 08:10-10:10 | 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 |
10:30-12:00 | 職業能力 | |
10:30開始 | 才藝表演 | |
14:00-17:00 | 素描 |
(六)相關要求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報名、考試期間,交通、食宿自理。
五、錄取辦法
(一)考生錄取成績由考試成績、政策加分二部分組成,即:錄取成績=考試成績+政策加分
(二)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1. 普通高中考生與中職考生(音樂、舞蹈、美術專業的考生除外):文化課成績×50%+職業能力成績×50%
2. 音樂、舞蹈、美術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30% +職業技能水平成績×70%
(三)政策加分
1.照顧加分:適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類中職生源考生在內的所有考生。具體加分項目及標準以河南省教育廳、省招辦公布內容為準。
2.專業技能加分:
具有一定專業技能,并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專業從業資格證書,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專業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獲得本專業初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加20分;
(2)獲得本專業中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加30分;
(3)獲得本專業高級工及以上級別職業資格證書,加40分。
(四)下列考生與其他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
(五)凡符合政策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必須在4月8日至4月10日(每天8:30---16:30)期間,將相關申請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交予學院,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享受政策加分或優先錄取。
(六)錄取規則
1、錄取時,普通高中生源按總計劃1:1.2的比例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中職類、藝術類生源按專業計劃1:1.2的比例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依照考生專業志愿,按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2、若某專業分數線上生源不足,專業計劃無法完成時,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請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可將計劃缺額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專業。
3、若單招生源不足,單招計劃無法完成時,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分錄取,或將計劃缺額調整至統一招生考試的相關專業。
六、相關事宜
(一)單獨招生是國家授權高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通過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招錄取的考生各方面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大學新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舞弊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商務英語(境外就業班)專業的新生,入學后進行英語水平測試,測試不合格者,調轉到其他單招專業學習(專業由新生本人選擇)。
(四)報考人數較多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可指派專人攜介紹信來我院為學生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和政策加分或優先錄取確認手續;也可與我院招生就業處聯系,由我院派專人到學校辦理。
七、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學院成立由院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院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
(二)成立由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紀檢監察人員及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對單獨招生進行全過程監督。
八、違規、違紀處理
(一)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單獨招生考試。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規定,對違規、違紀騙取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已被提前單獨招生院校違規錄取的考生,要堅決清退,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二)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文件附件)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直接參與舞弊者,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祭城路
學院網址:http://www.hnzj.edu.cn
電 話:0371-65687733、6930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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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371--6764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