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實施進程安排
(一)考生報名:2014年3月10日至3月25日;
(二)材料遞交:從報名時起至3月25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學校資格審查: 3月27日截止;
(四)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網上報名二個工作日后;
(五)考生報到(現場確認、繳費、簽訂誠信承諾書、領取準考證、熟悉場地):3月28日,截止時間16:30(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綜合測試: 3月29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七)綜合測試結果查詢:3月31日起。
(八)學校招生網及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向社會公示入圍考生名單。
第十章 錄取辦法
(一)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內容
三位一體是以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為前置條件,符合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學校的綜合測試,學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綜合測試和高考成績以一定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5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30%”計算形成。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符合報考條件 | 1B及以上 | 2B及以上 | 3B及以上 | 4B及以上 | 5B及以上 | 6B及以上 | 7B及以上 | 8B及以上 | 9B及以上 | 10B及以上 |
成績折算(分) | 60 | 64 | 68 | 72 | 76 | 80 | 84 | 88 | 92 | 96 |
由我校組織,滿分為100分。
3、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4年高考三類科目組考試。
(二)錄取
1、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將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
2、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報考理科類專業的考生在自主選修模塊中選修了“科學類”、“技術類”等課程并取得學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粓罂嘉目祁悓I的考生在自主選修模塊中選修了“語言與文學類”、“人文與社會類”等課程并取得學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十一章 收費
學費收?。焊呗氼悓W費為6000元每學年(浙價費[1999]247號)。
船舶工程技術(中烏合作)16000元每學年
(浙價費[2013]223號)。
第十二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80-2095018。
(二)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忌趯W校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學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十三章 附則
(一)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二)本章程僅適用于2014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三)本招生章程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imc.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jy.zimc.cn
聯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臨城新區海天大道268號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
郵編:316021
聯系電話:(0580)2095114 2095002 2095036(兼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