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根據我國法學教育發展實際以及律師入職資格、執業要求的變化,經商司法部,從今年起,??几叩冉逃詫W考試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根據安排,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從今年起,不再接納新考生報考,從明年起,不再安排該專業課程考試,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律師專業需要繼續學習的考生,可按照經全國考委法學類專業委員會審核的課程頂替辦法通過課程考試,并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選擇按法律專業或律師專業畢業。
考生可從即日起選擇轉為報考法律專業,凡已經考試合格的律師專業課程成績,均可按照附件的規定頂替法律專業的相應課程;申請畢業時,須符合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課程門數、總學分及畢業論文等要求。
考生如選擇按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畢業,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有效;從明年起,須按照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達到全部的畢業要求。考生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在申請畢業時不得重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