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改革精神,我校作為首批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已連續七年參加國家示范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方式,采取“文化基礎考試+職業綜合素質考試”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為進一步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結合我校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2014年我校決定實施“校長推薦制”,作為我校擇優錄取方式之一。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推薦中學基本條件
三星級及以上的江蘇省內普通高中。
二、被推薦的學生條件
1.應屆高中畢業生;
2.遵守社會公德,社會責任感強;
3.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良好,具備職業技能發展潛能;
4.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達到2B2C及以上。若特長或技能特別突出者,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以適當放低學業成績要求。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薦:
1.有不良記錄;
2.考試作弊、受到處分者;
3.違反法律法紀受到公安機關處理者。
三、推薦人數
獲得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校長推薦制”資質的中學,校長按分配名額推薦優秀學生,每個中學推薦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名。
四、實施程序
1.實行年度申請審核制。中學校長須以中學名義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提交《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單獨招生“校長推薦制”中學申請表》。
2.確定具有校長推薦資質的中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或以往學生報到數及進校后表現情況等因素,對遞交申請的中學進行綜合評審,確定2014年具有校長推薦資質的中學和當年推薦名額。當年提出申請未獲通過的中學,可在下一年度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再次提出書面申請。
3.獲得推薦資質的中學,須制訂本校“校長推薦制”的具體實施方案、校內報名辦法、遴選程序等,廣泛發動宣傳,公開接受全校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最終推薦學生名單(包括學生信息以及推薦理由)須在校園網或校內公告欄明顯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師生和社會,接受各方監督。
4.中學須在公示完成后及時向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備案:
(1)實施方案、報名辦法和遴選程序;
(2)報名名單與最終確定推薦學生名單;
(3)信息公示及反饋情況;
(4)中學校長親筆簽名的推薦表,且推薦理由要具體、明確、有說服力, 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5.我校根據中學推薦學生的具體情況,對中學推薦情況、學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對推薦學生、推薦理由匯總并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6.我校安排相關學科的專家組對校長推薦生組織面試,面試合格后預錄取公示(錄取規則詳見招生簡章),無異議后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五、注意事項
1.具有資質的中學,如當年沒有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可以不推薦。
2.推薦學生必須參加我校的單獨招生網上報名,否則不予錄取。
3.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須遵守誠實守信原則,認真履行職責,由校長以實名形式向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推薦優秀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取消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兩年,所推薦學生一并取消資格。
4.獲得推薦的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學生的入學資格。
六、附則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享有相關條款的解釋權。
2.本《方案》如與江蘇省教育考試院2014年高職單獨招生規定沖突,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為準。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羊山北路1號
郵編:210023
聯 絡 人:張老師、李老師
電話:025-85864999,025-85864330
13301584266,13301584799
傳真:025-85864210
招生網址:http://zs.ni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