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優錄獎勵分
1、學業水平測試除技術科目以外的四門必測科目成績見A加10分、見B加5分計入總分。
2、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教育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及藝術表演等大賽三等獎加10分計入總分。
3、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由所在中學推薦,經我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報經省招委會討論批準,錄取時可加10分。
4、獲得聲樂、器樂、舞蹈中級及以上等級證書者,經我校復試通過,加5—10分計入總分。符合本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面試前提前提交復試申請。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
6.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
7.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3分。
8.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
八、日程安排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我校校園網報名 |
3月17日 |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考生參加省文化聯測 (地點:所屬省轄市相關考點) |
4月10日前 | 公布文化測試成績,考生登錄我校校園網查看面試安排情況 |
4月12-13日 | 考生報到及面試(復試)(地點:南通職業大學) |
4月25日前 | 我校校園網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
4月30日前 | 我校校園網公布錄取結果,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
九、學歷證書
我校單獨招生屬國家計劃內招生,錄取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畢業后頒發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同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文憑。
十、報名考試費標準
考生在網上報名的同時,須通過網上支付形式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聯合測試考試費用,每門為15元。此外,符合面試條件的考生,到我校面試時需交納面試費60元/生,才藝特長生復試需另交復試費60元/項,面試、復試費用由我?,F場收取。
十一、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參加江蘇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
十二、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1.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陽光操作。
2.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監察部門參與、實施全過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忌倪`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4.考生所在學校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推薦申請者,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該學校推薦資格兩年。
5.廣大考生和家長可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對我校單獨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6.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相關事宜
1.單獨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規定,已被我校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14年6月的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
2.單獨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3.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我校單獨招生網站,相關信息學校將及時通過該網站發布。
十四、本章程由南通職業大學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南通市青年東路139號
郵政編碼:226007 聯 系 人:劉老師、李老師
咨詢電話:0513—81050716
咨詢QQ: 1453339302 傳 真:0513—81050716
學校網址:http://www.ntvu.edu.cn
學校位置:學校位于南通市區南通大飯店東500米、南通市公安局西側
公交乘車路線:
(1)南通長途汽車站:18路公交車到“職大”站下車;
(2)南通永興汽車站:13路公交車到“三九焊機廠”換乘18路到“職大”站下車;
(3)南通火車站:41路公交車到“第三人民醫院”換乘42路到“職大”站下車,或者44路公交車到“小石橋”(過馬路)換乘9路到“職大”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