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 誠信 博學 精藝——中國音樂學院校訓
中國音樂學院于1964年在周恩來總理的親自提議和關懷之下建立。她是我國唯一以中國民族音樂教育和研究為主要特色,培養從事民族音樂理論研究、創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級專門人才的高等音樂學府,素有“民族音樂家的搖籃”、“民族音樂的殿堂”的美譽。
學校擁有音樂與舞蹈學博士、碩士學位和藝術碩士(MFA)授予權,建有“音樂與舞蹈學”博士后流動站,是“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院校”;專業分布為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三大類,設有音樂學系、作曲系、聲樂歌劇系、中國民族器樂系、音樂教育系、鋼琴系、藝術管理系、指揮系、管弦系、音樂科技系、社會科學部等11個教學單位,另設有繼續教育學院和附中,形成了重點突出、特色鮮明的教學體系和多層次的辦學體制。
面向未來,學校將繼承中國民族音樂藝術傳統,汲取世界音樂文化的優秀成果,秉承“仁愛、誠信、博學、精藝”的校訓,以建設“國內一流,國際著名”的高等音樂學府為目標,以培養高水平民族音樂人才及弘揚民族音樂文化為己任,勵精圖治、開拓進取、不斷創新,努力把中國音樂學院建設成具有鮮明中國民族特色和時代精神的“中國民族音樂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基地,中國民族音樂科研和信息的中心,中國民族音樂對外交流和傳播的窗口”。